小時候每次看武俠小說,最嚮往的就是大俠與人過招前,猶不忘豪氣萬千地說道:「來者留名,本大俠劍下不容無名之鬼。」

  另外,常聽到的俗語也說:「人死留名,虎死留皮。」看來人的名字還真重要,否則一個人死後,就算再偉大也沒東西可留。

  大家在人生路上熙熙攘攘、奔波勞碌,其實也只不過是希望別讓自己成了「無名小卒」吧!

  然而重視名字的傳統,似乎也不是自古就有的。難怪人家說:「三代以下,未有不好『名』者。」那三代以上之人,應該就不會太計較什麼「好名壞名」了。

  所以從殷代的甲骨文看來,能考據出來的帝王名字,無非也只是隨便的以干支定名而已;例如武丁、太甲、盤庚等之流的。雖然這種取名方法倒挺省事的;但後來人們命名時所考慮的什麼高雅、吉祥、乃至避諱等原則,自然也就無法顧及了。

  隨便開歷史一看,那些出將入相的不凡人物,他們的名字竟然會粗到「俗又有力」的地步。

  像《史記.司馬相如列傳》上說,司馬相如的小名竟叫犬子;《三國志.魏書.武帝紀》中,裴松之注引《曹阿瞞傳》上說,曹操小字阿瞞;其他像是范曄叫磚兒、桓熙叫石頭等等,這些大人物的小名竟然也不過爾爾。

  當然,這其實和現在民間仍然盛行,將小孩名字叫得賤才比較好養的風俗,大概也是一樣的命名方式。

  除了名字不免俗氣外,古人取名時對男女之別也不甚講究。

  今天我們只要一看到武雄、根旺之類的大名,就知道一定是昂藏七尺的鬚眉男子;而聽到淑貞、麗美之類的芳名,也一定會想像是娉婷可愛的窈窕淑女,但這種聯想在古代則不一定應驗了。

  例如《孟子.盡心篇》裡提到,那位空手搏虎的勇士,大名竟然是叫「馮婦」;而《左傳》裡第一位君王魯隱公,依《史記.十二諸侯年表》上記載,大名竟然是叫「息姑」。

  如果只依這兩位仁兄的「芳名」去想像,必然只會以為是女扮男裝,安能辨他(她)是雌雄呢?

  不知從何時開始,人們開始對自己的名字重視起來,總希望自己發達後,不因名字而被旁人看「扁」。

  尤其到了明清兩代,所有的市井小民,無論是發了財的暴發戶,還是坐擁地利的土財主,全都附庸風雅地改掉小名,搞些雅號或官名,企圖讓人另眼相看。

  所以當時坊間流行的小曲就這樣唱著:「糶米的喚子良,賣肉的呼仲甫,開張賣飯的呼君保,磨麵登羅的叫德夫。」深刻諷刺著這些「名不副實」的社會現象。

  也就因為社會上流行這種「名」不驚人死不休的取名方式,所以真正有錢有勢的人,自然不希望那些本該叫阿貓阿狗的死老百姓來魚目混珠,更嚴禁普通人在說話或行文中提到他自己的名字,甚至連相近的聲音都不允許,因而產生了「避諱」的作法。

  其中最有名的例子,就是後世流傳甚廣的成語:「只許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點燈」了。

  根據南宋陸放翁的《老學庵筆記》裡提到,有個名叫「田登」的芝麻小官,當他擔任州官時,命令手下吏民都要迴避其名,嚴禁提到「登」字,即使是無心觸犯,他也一定要嚴加鞭笞。

  可是和「登」同音的「燈」字經常要用,全州官吏百姓只好將「燈」字改叫「火」字。有一年上元節時,州吏在張貼告示時,便出現了下面這段荒謬的文字:「欣逢上元佳節,本州依例『放火』三日。」

  從此之後,「只許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點燈」這句話,就成了老百姓形容官吏霸道的代名詞。

  除了州官放火、百姓點燈的避諱故事外,宋代趙崇綜也曾輯錄《雞肋》一書,其中有則徐申避諱的故事也挺有趣的。

  話說宋代徐申擔任常州知府時,押綱使臣被盜,於是具狀申乞收捕。不料文中「申乞」的「申」字,犯了知府大人的名諱,徐申就故意不理他的申訴。

  後來這位押綱使臣知道原因後,就親自前往面見徐申,口中猶不忘說道:

  「某累申被賊,而不依申行遣,當申提刑、申轉運、申廉訪、申帥司、申省部、申御史台、申朝廷、身死即休也。」

  原本知府除申因為「申」字犯諱而不准其所請,如今弄巧成拙,申訴人反而當他的面連犯九「申」,最後還要「身」死方休;看來徐申以犯諱而刁難申訴者,豈不是自取其辱嗎?

  《雞肋》書中另一個避諱的故事,因為申訴者沒有前面那個押綱使臣的機智,就只能讓「州官放火」了。

  話說宋代許先之負責監管左藏庫時,申請服飾的人很多,有個武臣親自前去面見許先之,告訴他說:「某無使令,故躬來請,乞先支給。」

  許先之聽到「乞先支給」中「先支」二字犯了他的名諱,心中有些不高興,就只應允卻不行動。

  武臣等了很久,申請的服飾卻尚未下來,只好再向許先之陳情說:「適蒙許先支,今尚未得。」

  許先之一聽更生氣,因為剛才只犯「先之」二字,如今「許先之」三字連名帶姓一起犯,於是又讓這武臣等了一整天還是拿不到東西,只好乖乖摸摸鼻子走了。

  「避諱」的做法雖然無聊,但在中國古書的版本學上,未嘗是全無一用。

  拿現在最名貴的「宋版書」來說,宋代刻書避諱極嚴,尤其官刻本更加嚴格。例如宋太祖名匡胤、太宗原名光義,後更名炅、真宗名恒、仁宗名幀、英宗名曙、英宗父名允讓、神宗名頊、哲宗名煦、徽宗名佶、欽宗名桓,這些字一律要避。

  但這些還只是北宋時要避的諱,到南宋時皇帝更多,要避的字就更多了。

  除了一大堆皇帝的名諱要避,連宋太祖的祖宗們,那些沒當過皇帝的人名也要避諱。

  像宋太祖父名弘殷、祖父名敬、曾祖父名唌、高祖父名眺,這些字也不能例外地全都要避。

  看來宋代人讀書時,記憶力還真的要比其他時代的人更要強些,否則一不小心犯了這些多如牛毛的「諱」,麻煩豈不就大了。

  但是所謂的「避諱」,也不只是用在皇帝或大官之名而已,古人寫到自己父母的名字時,也是要避諱的。

  像太史公司馬遷的父親名叫「司馬談」,所以太史公在寫〈報任安書〉時提到「『同』子參乘,袁絲變色」,意思是說漢文帝出門時,宦官「趙談」也在車上,袁絲因此伏車勸諫,文帝聽了後就笑著叫趙談下車去了。

  司馬遷因為趙談的「談」字,與其父「司馬談」同名,所以在信中以「同子」參乘來避諱。

  另一個文人為其父避諱的例子,就是唐宋八大家中三蘇父子的蘇洵。依姚鼐《古文辭類纂》序目上說:

  「老子曰:君子贈人以言,唐初贈人,始以序名。蘇明允(洵)之考(父)名序,故蘇代諱序,或曰引、或曰說。」

  蘇洵只是因為他父親名「序」,所以贈人之言時稱「引」來避諱,最有名的就是〈贈石昌言北使引〉。

  但後世之人不察原因,也糊裡糊塗地跟著把贈序改稱為引,和蘇洵一起避諱起來,真的變成「父吾父以及人之父」了。

  古人因說話作文時要避諱,以致鬧了很多笑話,最有名的就是《稗史》中的一段故事。

  話說錢大參字良臣,他的兒子很聰明,從小讀書只要一看到「良臣」二字,就趕緊避諱讀作「爹爹」。

  有天他讀到《孟子、告子篇》「今之所謂『良臣』,古之所謂民賊也。」,為了避諱竟讀作「今之所謂『爹爹』,古之所謂民賊也。」

  為了避諱,竟將自己爹爹視為民賊,還真不愧是「認賊作父」吧!

  而在歷史上第一個為文反對避諱的,大概就是唐代韓愈的那篇〈諱辯〉了。

  話說唐代鄭王後人李賀,字長吉,七歲能詩,文名轟動一時,韓愈因而勸他去考進士。

  但等李賀中了進士後,其他人卻毀謗他說李賀之父名為「晉肅」,因為犯了「進士」的諱,李賀因此不該去考進士,韓愈就以〈諱辯〉一文為他申辯。

  其實早在《禮記、曲禮》上便有「二名不偏諱」的說法,而鄭玄則注曰:「偏,二名不一一諱也。」意即避諱只要二個字不要完全一樣即可。

  例如鄭玄在注上即舉例說:「孔子之母名徵在,言『在』,則不稱『徵』;言『徵』,則不稱『在』。」

  孔穎達在《禮記正義》中更引申舉例說:「論語云『是則吾能徵之矣』是言『徵』。『某在斯』是言『在』。」

  證明避諱只要二字不連用即可,更何況「晉肅」與「進士」僅是聲近而已。

  在以往的封建社會裡,取名時除了因避諱要注意字音之外,更要提防因字義造成的「犯上」或「謀反」等不當聯想。即使到了近代,仍不時出現一些因「名」賈禍的故事。

  前些時候我就聽一個大陸朋友說,一九四九年「新中國」剛建立時,有個姓李的農民以為改朝換代了,想要趁機拍點小馬屁,就為兒子取名「李愛國」。

  後來第二個兒子出生時,他以為「新中國」不是強調人民當家作主嗎?因而取名叫「李愛民」。

  而為第三個兒子取名時,他又以為人民能當家作主,這一切都是黨的功勞,因而就叫「李愛黨」。

  這三個名字乍聽之下似乎還不錯,但過了幾年文革一開始,這位李姓農民就倒大楣了。

  原來有人檢舉他的三個兒子叫「李愛國」、「李愛民」與「李愛黨」,分明就是他還在愛「國民黨」,所以才會這樣取名。

  這個馬屁拍到馬腿上的倒楣鬼,原本想用想用兒子的名字拍馬屁,結果卻換來自己十多年的勞改,直到「四人幫」垮台文革結束後,才翻案重回自由。

  但他自己和三個兒子的一生,卻因這三個「政治味」太濃的名字,留下了永難痊癒的傷痕。

  如今雖然已是民主時代,種種因名字而避諱的故事,似乎都已成了歷史。然而,「只許州官放火,不准百姓點燈」的雙重標準,其實仍在我們社會裡換湯不換藥地繼續盛行。

  想要讓這種「官尊民卑」的思想,還有一些因「名」賈禍的故事,走入真正的歷史灰燼,只怕惟有待民智確實開了以後才可能吧!

  原載《更生日報》07.01,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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