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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在馬總統首次以總統身分造訪梵蒂岡,率領慶賀團參加新教宗方濟的就職彌撒前,竟然說到

  「小時候家住萬華,每逢週日,常跟著祖母到住家附近西園路天主堂望彌撒、告解、領救濟品(奶粉、牛油、麵粉、包穀粉)。」

  馬總統或許是為了搶新聞版面,才隨口說了一段虛構的往事,藉以跟天主教攀關係。就像他說年輕時在基督教(新教)靈糧堂裡受過洗,以及新年去北港朝天宮拜媽祖、之前還去中正紀念堂參加浴佛節那樣,只是「宗教變色龍」的應酬伎倆而已。

  如果馬總統去天主堂領救濟品是虛構的,那就另當別論;但如果是真的,馬總統的家人就犯下了貪婪的惡行。

  馬總統的父親歷任黨職公職,在經濟上絕非弱勢。馬英九的中學同學李大維,回憶他們當年:

  「打完籃球後,一身大汗,最大的享受就是跑到馬英九家,吃一碗香噴噴的牛肉麵。」

  在一九五○到一九六○年代,一個吃得起牛肉麵,還能請同學吃的家庭,經濟上已有一定水準。所以馬總統的家人當年若真的在天主堂裡,把國外基督徒捐出要雪中送炭的救濟品,妄求成為他們家的錦上添花,這對一個教徒來說,實在是莫大的恥辱。

  盼望馬總統能學習《聖經》裡貪婪的稅吏撒該,在遇到耶穌時懺悔的說:「主啊,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,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」把當年不該屬於馬家的救濟品,在參加新教宗方濟的就職彌撒前,四倍歸還給天主堂。

  原載《自由時報》3.9.2013


註解:限於篇幅,無法刊登關於撒該的故事,這件事記載於聖經《聖經•路加福音》十九章1到10節,補述如下:

  耶利哥城是香樹脂的出口集中地,商業繁榮,卻也引來黑道覬覦,成了猶太人眼中的罪惡之城。

  當時以色列已亡國,由羅馬帝國統治;羅馬將各地的稅收,都包給黑道出身的税吏代理,只要上繳規定的額度,其他訛詐超收的部分,税吏都能合法的納入私囊,因而猶太人將稅吏看成比盜賊更貪婪的行業。

  撒該是罪惡之城耶利哥的稅吏長,也就是擁有甚多不義之財的黑道頭子。他聽說救世主耶穌要前往聖城耶路撒冷時,途中會經過耶利哥,也想跟民眾一起去看熱鬧。但撒該的身材矮小,又是猶太人唾棄的稅吏長,怕被別人報復,不敢擠在群眾中,只好躲在一棵桑樹上偷看。

  但是耶穌經過時,抬頭看見在樹上的撒該,就稱呼他的名字,讓他下來,告訴撒該今晚到他家住宿,群眾對於耶穌成為可憎的稅吏的客人感到震驚。但耶穌從神降卑為人,來地上就是為了拯救罪人;撒該是罪人中的罪魁,耶穌依然憐憫他。

  撒該被耶穌的寬容所感動,立即悔改說:「主啊,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,我若訛詐了誰,就還他四倍。」

  按照當時猶太人的律法,訛詐與偷盜的賠償有輕重之分。因為遭受偷竊或搶劫的,受害者會知道自己損失,痛苦較多,所以加害者必須賠償四倍。但被訛詐的受害者,就像消費者買到了次級品,自己不見得知道,所以不一定會感到痛苦,因此罰則較輕。

  按照猶太人的律法,訛詐別人的只要「承認自己所犯的罪,把虧負人的損失,原數賠償之外,另外加上五分之一,給予他虧負的人。」也就是說,撒該若訛詐了別人一百元,只要歸還受害者一百元,另外再賠償二十元,總共退還一百二十元就可以了。

  但受到耶穌的感召,撒該明白知道耶穌是神。被撒該訛詐的受害者,也許自己不知道,但神知道,所以在神眼中,這就是偷盜。撒該因此先對主耶穌承諾,要捐出一半財產給窮人,剩下的一半用來賠償被他訛詐過的人,而且他賠的不只是律法規定的一點二倍,而是四倍。可見撒該這麼高標準的要求自己,不是出於聖經道理的教訓,而是受到耶穌聖靈的感召。

  我引聖經路加福音》裡的這個例子,就是在勉勵當年連窮人救濟品都要妄求馬總統一家,如果要當基督徒,就請學習撒該,四倍賠償當年你祖母與父母貪婪訛詐窮人救濟品的劣行。

    原載《自由時報》3.19.201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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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管仁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