六名員警在桃園縣喝花酒,被臨檢查獲,除每人各記一大過外,還被分調偏遠離島。比起以往警方對自己人的網開一面,這次的處分可謂劍及屨及。

  但從另一方面來看,將犯錯公務員「流配邊疆」式的改調偏遠地區,卻是極不恰當的處分。

  因為偏遠地區資源有限,百姓們更需要高素質且有服務熱忱的公務員,「充軍實邊」處罰的是有過失的公務員?還是偏遠地區的民眾呢?

  原載《聯合報》03.26,199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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