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軍海鷗部隊使用的直升機只有十四架,加上台灣地形複雜,用在救難工作上可能都嫌不夠,為何撥用四架做為首長的專機呢?

  其次,高官所謂的「下鄉巡視」,如果只是替所屬政黨,甚至為自己做競選或造勢活動,即使法律沒有限制,是否也該自我節制些呢?行政資源別濫用。

  原載《聯合報》11.07,19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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