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章 黑獄風雲

  昏暗潮溼的刑部大牢裡,一個新收的老頭,正跪在地上向要拖他出去的兩個獄卒叩頭求饒。

  只是貪心的獄卒哪肯輕易破例,讓沒交規費的收押新犯直接入房。

  看這老頭還沒挨打就站不太穩了,拖出去吃幾個殺威棍,大概也吃不得牢飯了;誰聽說過死人還用吃飯呢?

  就在推拉之際,同房裡一個年輕的囚犯,用略帶閩南口音的官話說著:

  「兩位大哥,這老人家的殺威棍,由我擔下吧!」

  話剛說完,其中一個獄卒就模仿他的腔調,尖酸的回答:

  「郭先生,您身分可大不一樣喔!既是朝廷欽犯,又是陳大人親手抓的,您的那份咱們都不敢向您討,怎敢請你吃殺威棍呢?您可得保重才是,若有個什麼差錯,就算朝廷不追究,陳大人也不會放過我們啊!」

  年輕人沒法,只好再說:「好吧!既然這樣,就煩兩位大哥替我準備紙筆;等我信寫好,勞駕您跑一趟泉州會館,給一位林先生他自然明白。多出來的一些,就請兩位大哥留著喝個茶吧!」

  兩個獄卒聽到這,才眉開眼笑地說:「謝過郭大爺了。你可別介意,這規矩也不是咱兄弟定的,咱們也不敢獨吞,總要向上面交待嘛!」

  這青年懶得理那些小人,只輕揮了手說聲:「我知道了,早點上路吧!說不定待會我就被拖去砍了,去晚了恐怕你們就會空跑一趟喔!」

  討厭的獄卒一走,房裡就只剩一老一少了。

  年輕人先開口:「老先生,您怎麼這樣大的年紀,還來這鬼地方?」。

  那老頭跪下說道:「多謝壯士相救,我姓李,聽你口音是閩南來的吧!」

  年輕人連忙扶起他,嘴裡說著:「老先生,你快起來,別這麼客氣。你剛才該也有聽到,我就是欽命要犯台灣匪首郭洸侯,也不知還幾天能活,一點碎銀子又算得上什麼?」

  李瀛生聽到這非常高興,因為一切都在計畫中,就接著說:

  「其實我也沒什麼大罪,只是我兒子在城裡大戶人家做總管,挪了些款項去放貸套利;如今週轉不開避風頭去了。他們抓我來,無非是逼我兒子出面,沒什麼大不了的。趕明兒他另有筆賬收回,歸墊上去就沒事了。。

  倒是壯士看你也不像那種打家劫舍的綠林之流,怎麼會犯下這殺頭大罪呢?」

  郭洸侯聽到這時,剛才豪放的口氣也沒了,冷冷地答道:

  「老先生,說來也不怕你笑話,這當中有些我自己也弄不清。反正閒著也閒著,你有興趣,就當聊天吧!我說給你聽聽。」

  一老一少就在這狹窄陰溼的牢房裡聊了起來。

  原來李瀛生看了官府的報告,還有陳慶鏞的奏章,知道他們都站在自己立場各有隱瞞。他為了瞭解真相,於是得了穆彰阿的駕帖,混進大牢藉機套取實情。結果不但對案子本身更加清楚,也意外遇上這任俠仗義的忘年之交。年輕人姓郭名崇高,以字洸侯行,祖籍福建晉江,家住台灣縣港仔莊;是縣裡的武學生員,也就是一般人說的武秀才。平日為人豪放,以行俠仗義而名重鄉里,就因好打抱不平,才會惹上這場滔天大禍。不僅自己身陷囹圄,村裡其他一百二十八人也慘遭不幸,只剩連他在內六個活口;慘案的過程也相當複雜。

  台灣歸清之後,官吏徵稅仍依明鄭舊例,田計甲不計畝,賦收穀不收米;不但和內地不同,而且更加苛重。

  幸好地廣人稀,土壤未經長久耕種,不必施肥收成也好;所以吸引無數閩粵流民偷渡。

  因為盛產食米,故福建軍糧,概由台灣接濟。但因渡海運輸不易,乾隆四十年起,台灣縣衙又規定,每十石穀為一車,加上運費,共收洋銀二十二元。

  這種納銀就叫折色,不同於納糧的本色。而台灣糧戶與內地一樣,並不自行投納;是由地方仕紳,又叫糧總的人包辦。

  糧總先向官方認個總數,再向各戶分攤。官府對朝廷納的是本色,所以先用高價向百姓收折色,再以較低的市價買米上交;官員仕紳藉以中飽差額,因此成了種陋規。

  道光二十一年,中英戰爭爆發,英軍船艦封鎖東南沿海,以致航道多阻;台灣糧船不能出口,稻米銷閩停滯。

  穀賤傷農之下,台灣米價竟跌至一車不值十元。農民賣了米卻繳不起稅,於是向朝廷請求減賦。

  反正減的是上繳部分,對官員仕紳都無損失,他們也樂做順水人情,因此代為向上陳情。而朝廷這時忙著對英戰事,深恐重稅激起民變、節外生枝;所以同意降稅。使當年每車各減兩元,成為一車折色納二十元。不過卻有但書,就是「下不為例」。

  隔年也就是道光二十二年,民眾又請依二十元繳納。

  台灣知縣閻炘,採納戶房收辦李捷升之議,不再對百姓讓步。恢復原定二十二元一車之例,還令典史楊成林赴各鄉催徵。

  因為朝廷要減兩元,他們樂得照辦;可是你要地方官員與仕紳,在自己中飽的部分少收兩元,不等於在要他們的命。

  於是稅吏下鄉私設刑堂,對農民拷打逼交。各地百姓屈於淫威,只得依一車二十二元折色繳納現金。

  台灣縣轄區不大,治下分東南西北四鄉。西北南三鄉距縣城較壤,車運工資也因此較貴;交折色雖吃虧,但比起東鄉各莊離縣城最多十里,相形之下依舊合算。

  而且又怕官方催徵,就依二十二元完納。但東鄉百姓並無「挽運維艱」的困難,與其他三鄉交一樣的錢自然不服。

  知縣閻炘無奈,只得令包攬當地稅收的仕紳--糧總許東燦,約鄉民十一月十六日,在縣城大東門附近的彌陀寺談判。

  百姓群龍無首,於是公推有功名在身的郭洸侯,請他代表鄉民出面。

  年輕氣盛的郭洸侯,不知利害輕重,毫不考慮就答應了。

  談判當天才開始沒多久,許東燦平日狐假虎威慣了;一見郭洸侯不肯就範,馬上拂袖而去。臨走前還丟下「膽敢不依二十二元繳納折色,你就運糧上倉來吧!」的狠話。

  郭洸侯回鄉後也邀全體糧戶,在村裡保生廟會商。最後大家決定只交本色,由郭洸侯負責即刻運穀上倉。

  同時擔心官方誤會是造反抗稅,準備具呈向台灣最高文武衙門,就是台灣道台和台灣鎮總兵投訴。

  又恐長期涉訟之累,當場抽籤由郭 仁、李全勝、楊小英三人出面具名。郭洸侯何以要運穀上倉呢?

  因為二十元一車的折色,官府仍有一倍以上的利潤,交穀可就沒油水可撈了。所以他想藉此行動,逼縣衙同意降稅為一車折色二十元。

  幾百家農戶開會,結論當然不是秘密。包攬的仕紳許東燦聽到消息,就報告知縣閻炘,在十一月二十日,也就是鄉民運糧到城那天,建議他舉行童生考試。

  但這種不定期的考試,日期雖由縣衙規定,依律仍要事先公布。

  郭洸侯知道許東燦是想借題封署,拒絕點收;故也派鄉民張成嚴加看守穀糧。

  第二天考試結束,許東燦只得開署驗糧;但他又藉口「穀不乾淨」,拒絕東鄉之穀上倉。

  郭洸侯也不屈服,就將穀糧堆於原處,留張成等鄉民繼續輪流看守,準備與許東燦長期訴訟。

  許東燦見二計又不成,乾脆請知縣閻炘,以「為首攬納倉穀」的殺頭重罪,明令通緝郭洸侯。

  但閻炘、許東燦只是為了錢才這麼做,想藉此逼郭洸侯軟化立場;當然也不可能真的差人去緝捕歸案。

  因為即使殺了郭洸侯,他們也得不到什麼好處。

  如此僵持了幾個月,台灣縣衙的直屬上級,台灣府仝卜年和台灣道熊一本,都收到了東鄉三人的具呈控告。

  然而折色浮收,道府亦能分得好處,怎捨得輕易破例改收本色呢?於是表面上按例接受具呈,還派人下鄉會同知縣閻炘和糧總許東燦收糧。骨子裡卻暗懷鬼胎,附上一個更惡毒的條件;就是要糧戶親自帶田契和糧串來核對上稅。

  這辦法看似公平,其實是種陰謀。官府見許東燦一連三計,仍無法令郭洸侯就範,所以也設下毒計陷害。

  鄭氏治台時賦稅極重,清廷為收攬人心;先循舊例收稅,但默許農民將耕地以多報少。

  其次,台灣開發是逐年漸進,加上據台之初的禁墾政策;故農地多是私墾,哪來的田契呢?許東燦是糧房書辦出身,當然明白這種情形。

  於是一驗之下,不但可用「契串不符」拒收本色,而且更落實了郭洸侯「為首包攬」的罪名。

  郭洸侯這時明白道府縣全是一丘之貉,再上去福建巡撫、閩浙總督皆無在台行轅。

  控訴無門之下,於是他先向台灣鎮總兵達洪阿具狀申辯,表明並無造反之意,鄉民們也依每車一元分派,繳交公費七百二十四元,準備派代表渡海赴閩申訴。

  田賦一年分「上忙」、「下忙」兩次繳納,僵持至次年五月,「上忙」又要繳了。

  可是去年「下忙」的問題還沒解決。縣衙無可奈何,只得開始讓步。要許東燦轉告郭洸侯,不必全交折色,只需捕足本色與折色間差額的八千六百八十元,縣衙就同意東鄉的本色上倉。

  至於過去郭洸侯的一切,什麼「為首攬納」、「契串不符」等罪名,一概既往不究。

  如此官方中飽的部分可損失不少,因為官方以市價買穀上繳,大筆交易還有折扣;現在收了東鄉七百二十四車的本色,就少賺了四千零四十元,不過總比僵持下去要好。

  可是郭洸侯依舊不肯妥協,因為他以為既然交清了穀,為何還要納銀補差額,如此官方不等於公開承認,超收折色這種貪污是合法慣例嗎?

  年輕氣盛,自認得理不饒人的郭洸侯,不曾領教過貪官們的團結,還有糧總仕紳的狡猾;仍再繼續道德上的堅持,於是滅門大禍因此而起。

   原載《塵年惘事》(絲路出版,1996年1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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