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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十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星期四

  速審速決,倒也乾脆;一個星期不到,初審覆審都宣判了。

  其實這種審判早已知道結果的,何必開庭浪費時間,演這種戲呢?

  輔導長周志忠在庭上不但指控我,還把我和方以明打架的事也呈報上去。

  其實他老爸肩上有兩顆星,他是絕對安全的,何必這麼做呢?

  唯一感到安慰的是,洪排長不但認罪,還要替我辯解,一直舉證方以明的事,是因他領導無方,一一二事件與我無關。

  咳!雖然他這麼做只是白費力氣,但我還是誠心誠意的感謝他。

  幾星期前才在終腥教練場當觀眾,沒想到如今自己成了演員,只是這種演員只能演一次,再沒多久又要換別人演。

  軍中的上層管理觀念不改,這種戲就一直演不完。

  看守我的憲兵,對我表現的冷靜,感到很奇怪,還以為我是個天不怕地不怕的人,對我更是客氣萬分。

  其實說穿了也沒什麼,我比起一一二事件中死掉的弟兄,也算是幸運了,起碼我還知道自己是怎麼死的。

  如果死後真的有靈,那他們看到我和洪排也來了,一定會很驚訝!我們還可以告訴他們,到底你們是怎麼來的。

  上面通知下來就在明天了。最後的晚上我寫了信給阿南,請他放假常去我家,安慰一下我可憐的父母。

  小薇結婚後我第一次寫信給她,順便告訴她,這也是我最後一次寫信,以後再也不會打擾她了,謝謝她寄給我的錢。

  再寫信給禁閉室的徐行之,勸他要看開點,錢花了將來可以再賺,不值得為此和營長撕破臉,他是否聽得進去,就沒我的事了。

  唯一苦惱的是對小紅的信不知如何下筆。

  算了!反正也沒時間了。再見,江上青;再見,這二十一年還不到的世界,希望將來還能再來。


七十三年三月十五日 星期四


  算來今天是上青的「七七」了,快兩個月的時間,整個津門大家看來都很忙碌,一一二事件也已經很少人談論了。

  上青和洪排長被槍斃那天,憲兵排很多人都親眼目睹,想來也絕對假不了。

  張伯說如果不抓這兩個人來頂罪,只怕更要牽連一大堆幹部,尤其是越上面越麻煩;因為毆打部屬,欺壓新兵,都是他們公然提倡的。

  「添衫部隊」剽悍的軍風與強大的戰力,就因有這種傳統;可惜有功上頭搶,出事下面頂,上青和洪排長只能怪自己運氣差了。

  曉鏡師回台後不再輪調,聽說他們將改編成機械師,原來的駐地也不會有台灣輪調來的部隊,而是津門當地的重裝師接收,賀師長等於從輕裝師成為機械師師長,那就算升官了。

  曉鏡地區每天早上端著「黑寡婦」步槍跑步的曉鏡師,馬上就成了歷史名詞。

  上青剛死時我好像生了場大病,有三天在床上沒吃沒喝,上面打算送我回去,只好乖乖的重新工作。

  不過他們答應讓我調到軍官部,這樣就輕鬆多了,因為工作量可以減少,但客人少則分到的零用金也縮水了。

  我一來就認識了憲兵排的吳排長--官校專修班的職業軍官。他對我很好,常來找我。

  也許是戰地,械彈管制很鬆,他自己就有三把四五手槍。

  我長這麼大還沒見過槍到底長的什麼樣子,他不但借我看,還教我如何上彈夾、開保險,可惜在這不能扣扳機,否則就比上青還威風,他還沒拿過手槍啊!

  今天是莒光日,下午照規定是不營業的,可是軍官部門禁較鬆,還是有些膽子大的敢來。隔壁「淵泱大盜」的妮妮,和我一見面就很投緣,也許是同鄉的關係吧!

  我要去找她聊天時,忽然看見一個人,上青的輔導長--周志忠,【津門震氣報】上說的那個指控上青的證人。

  這些日子來我心裡一直想報仇的對象是他們賀師長,可是他不可能來這裡,移防後更不可能,就找周志忠算吧!

  偷拿了吳排長的手槍,輕輕地走到妮妮門邊,一衝進去就對著那個穿軍服的高大男人猛扣板機,「砰」的一聲,從來沒想像到的可怕後座力外帶巨響,使我後退了好幾步。

  但可以確定的是他已經中彈倒在地上,肚子上的鮮血直流;我上前去貼著他的頭又開了一槍,噴出來的白色液體,弄得我眼睛都睜不開。

  我用袖子抹了一下,就將槍口對著妮妮,命令她馬上出去。

  沒多久警報就響了,整間屋子只剩我一人。隔壁憲兵排吳排長已經用擴音器操話:「謝春紅,你逃不掉的,趕快把槍丟出來,雙手抱頭往外走。」

  我正在驚慌的時候,衝進來一個帶槍的軍人,一看原來是張伯。他一句話也沒說,就拉著我往後院跑,快到花圃時,搬開活動磚塊,拉起鐵蓋,和他一起躲進戰備道。

  沉默了一會,張伯才開口說話,叫我先躲在這別出聲,這戰備道入口很少有人知道,等晚上他再想法子帶我出去。

  地道中雖有燈卻不很亮,我請張伯來時把我日記和手錶帶來,他也答應了。

  等他走後,我開始冷靜一點,仔細回想剛才我所做的一切。

  張伯再來時,手錶和日記都拿來了,還催我趕快吃他帶來的餅乾,有機會再帶我出去。

  看時間已經六點十分了,我坦誠的向張伯說出經過並表明我的決定,然後把今天的事記下來。

  回想這一生二十二年來,爸爸、丈夫、兒子和上青,所有我碰到的男人都被我的八字整個夠慘了,現在又何必拖累張伯呢?

  我只求張伯把上青和我兩個人的日記收藏好,他也答應了。

  咳!我一定會見到上青,因為槍決犯人,行刑的位置是胸口,臉是不會變的。我也學他這樣,他一定能夠認出我的。

  再看一次錶,還差五分鐘就八點了。

  原載《聯合文學》121期(1994年11月號)
  轉載《塵年惘事》(絲路出版,1996年1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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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管仁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