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星期四


  小紅給了我一封信,說是一個憲兵轉交給我的,打開一看,原來是徐行之從禁閉室託人帶出來的。

  信上說他舊病復發,難過得無法走路排尿,叫我快帶藥去救他。

  下午我向連長請了假,馬上直奔師部禁閉室。

  徐行之沒進去前就有了「菜花」這毛病,到裡面沒有按時吃藥,情況更為嚴重,那東西爛得無法形容。

  他告訴我每天晚上好像都看到小咪;還追問會不會和小咪一樣死在津門。

  我勸他別亂想,小咪那種泡疹,表面上看來沒什麼,其實到目前為止無藥可醫。

  徐行之這毛病,雖然流膿發臭,噁心極了;但只要按時吃藥,出去後找民間的醫生,花錢用電刀燒幾次就沒事了,他聽後才放心。

  臨走前他還了兩千元給我,其實剛下部隊時他就向我借了這筆錢,過了一些日子沒下文,我也有心理準備,他大概不打算還了。

  現在突然拿了回來,想了一想還是放回他身上,叫他回台灣再還。

  如今在這,處處都要錢;收到這封信,進來後見到他,據他說都花了不少錢。現在把錢拿走,他若有什麼意外,我心裡也不安,還是讓他欠一下吧!


七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星期四

  今天聽到一個大笑話,上星期那個轟動全津門的逃兵羊振益,張伯說師長親口保證,只要他肯簽下在津門服役十年的志願書,不僅不判他軍法,還絕對保證替他在津門娶個老婆。

  張伯一直罵,這種人當兵都沒資格,還要找他做班長,而且一當就是十年,這種軍隊大概不必打仗就先垮了。

  該賞不賞,該罰不罰,難怪上青說:「苦幹實幹,撤職查辦,挑燈夜戰,軍法審判。」

  前些日子一個憲兵拿來要給上青的信,今天才有機會交到他手上。

  原來是徐行之從禁閉室託人帶來的;這小子一輩子好命,卻為了黑皮陰溝裡翻船,到禁閉室裡修身養性。

  我開玩笑的向上青說,你不要想佔津門小姐的便宜,因為六十萬你絕出不起。

  他卻回答我,我有了你,還對其他人有什麼興趣;要是你也告我一狀,大不了娶你在津門住十年,反正我本來就這麼想。

  我輕輕的打了他一下,罵他神經病;可是心裡卻很高興。

  真的!我已經很久沒有向人撤嬌了,雖然我知道這不是永遠,但只要有片刻就夠了。兩情若是長久時,又豈在朝朝暮暮。

  原載《聯合文學》121期(1994年11月號)
  轉載《塵年惘事》(絲路出版,1996年1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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