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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「愛」究竟是什麼呢?兩位年輕網友的回覆很有趣。

  一個說:「別問我什麼叫做『愛』,問我什麼叫『做愛』,我會答的比較快。」另一個則說:「真愛就像鬼一樣,聽過的人很多,遇到的人卻很少。」但這兩人無論是逃避或反諷,都沒觸及問題的核心,「愛」究竟是什麼呢?

  中文裡的「愛」,大約就是《孟子》的:「父子有親、君臣有義、夫婦有別、長幼有序、朋友有信。」但這些空泛的倫理教條,讓「愛」這個字浮濫到今天有日本藝人在台北街頭,展示「我愛喝酒」、「我愛打人」,甚至是「我愛怎樣就怎樣」的胡鬧地步。

  《新約聖經》的原文是二千年前的希臘文,在古希臘文裡,愛有四種不同的表述,也分別代表四種不同的層次。

  第一個愛字是「伊裸士」(Eros),指的是男女間的性愛;第二個愛字是「施多給」(Storge),指的是血緣關係的關愛;第三個愛字是「非利我」(Phileo)指的是非血緣關係的友愛;第四個愛字,也就是愛的最高層級是「愛加倍」(Agape),這是神的愛,也是愛的最高峰,就像耶穌願為世人釘十字架,那是一種不計代價,不求回報的愛。

  在我年輕時,也就是兩蔣戒嚴時代的臨終階段。雖然當權者仍在做困獸之鬥,特務們要去調查莊永明為何不寫「中國第一」,偏要寫《台灣第一》(文經社出版);要去逼本土歌后鳳飛飛主唱<我是中國人>,藉以推行「愛鄉更愛國」。各種光怪陸離的手段,讓文筆拙劣又思想貧乏的我,青年時期雖落拓潦倒,中年後卻有了源源不絕的創作活泉。

  大江東流擋不住,人類對自己出生成長的土地流露出的自然感情,怎麼可能因你當權者的政治需要而改變?因此年輕時史明先生的《台灣人四百年史》雖被查禁,各種中文盜印本卻盛行,成為大家認識台灣的第一本書。

  但我第一次讀《台灣人四百年史》時就有了疑惑,四百年來的台灣,經歷過歐洲的殖民政權如荷蘭、西班牙,也經歷過亞洲的殖民政權如日本(中國算不算,我沒意見,尊重大家各自表述),讓政權更迭的固然是戰爭,這一點是符合歷史的常規;但每次的戰場卻都不在台灣,這一點就很弔詭了;甚至連交戰的軍隊,都沒有一方是來自台灣。這種另類的「境外戰爭」,在人類歷史上也該算是罕見。

  荷蘭與明朝在澎湖打了一仗,雙方議和後荷蘭「轉進」台灣;鄭成功在南京被清朝打敗後也「轉進」台灣;後來明鄭在澎湖失守後,清朝又接收了台灣;甲午戰爭後日清議和,日本也是接收台灣;二戰後期美國丟了兩顆原子彈到日本,又丟了一個老蔣到台灣;直到內戰失利,老蔣全面「轉進」台灣;沒多久韓戰爆發,老蔣得以偏安。

  一次又一次的「境外戰爭」,讓台灣改朝換代,以致《台灣人四百年史》雖在某些人眼中是「國史」,但我總覺得少了些什麼。年輕時我就曾突發奇想,台灣史若不寫這四百年來的戰爭,而是寫這四百年來的愛情,尤其是小老百姓跨越族群的愛情,應該也是個不錯的方向。

  無奈我這個人天生多愁善感,小學時聽薇閣育幼院那些住院生(孤兒),講起自己的故事,還沒聽到他們怎麼進到薇閣,我就比他們先掉淚了。還好我的文筆也拙劣,我專科畢業時,分數最高的是電腦;大學雖讀的是中文系,分數最高的卻是聲韻學,這更讓我名正言順的走偏史料整理的歷史文字,《台灣愛情四百年》這題材也就束諸腦後了。

  石芳瑜是散文家,又喝過洋墨水,加上文字間特有的細膩清柔,這三點都比我更適合寫這本書。因此當她告訴我要寫這題材時,我就感慨「既生瑜,何生健?」若不乖乖自動讓賢,真的就要「獻醜」了。

  回顧這四百年來的台灣史,我們需要的不是戰爭,而是愛情,尤其是那種跨越族群的愛情,以及石芳瑜這種紀錄庶民愛情史的作家。《聖經‧雅歌》裡說:「愛如死之堅強。」有誰能抗拒愛呢?沒有,就像沒人能倖免於死亡一樣。

    原載《更生日報》8.21,20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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