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過中年,讀書時總是常有不同於年輕時的觀點,即使是我這種必須「以書維生」的文字工人,還是常在讀書時看到「亮光」。例如有一個小時候我就聽過很多遍,聽到耳朵都快長繭的聖經故事。

  一群猶太人抓到了一個犯通姦罪的婦女,按照當時猶太教裡的教義規定,是要把她放在眾人當中,大家丟石頭把她砸死。可是當激動的人們握著石頭準備執刑時,耶穌卻只是在婦人旁邊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的砂礫中畫著字。眾人不斷叫囂,《聖經‧約翰福音》裡是這樣記載,耶穌對憤怒的群眾說:

  「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,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。」

  於是又彎著腰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他們聽見這話,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的都出去了,只剩下耶穌一人,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。耶穌就直起腰來,對她說:

  「婦人,那些人在哪裏呢?沒有人定你的罪嗎?」

  她說:「主啊,沒有。」

  耶穌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

  中年歷經滄桑後,重新讀到聖經時,才驚覺原來聖經裡記載著,這群準備要丟石頭砸死淫婦的憤怒群眾,聽見耶穌的話後,並不是頓悟後蜂擁而散,而是「就從老到少,一個一個的都出去」。但為何是年紀大的先聽懂了耶穌的提醒,而不是年輕人先領悟呢。

  二○○七年華文網路世界裡最熱門的話題,大概就是人氣部落格「小糖果的情愛手札」所帶來的「糖果風暴」。一個南台灣鄉間的年輕少婦,長相「愛國」、身材「抱歉」(這是作者在書中自述,至今我也不曾見過她),因配偶吸毒、外遇與多次家暴後,持法院「保護令」帶著一兒一女住在娘家,結果被四位網友用各種關懷感性的文字,引誘她發生了十九次不倫關係。

  小糖果透過文學筆法,以告解心情、毫無保留地寫下這段不倫過程,成為台灣網路上「一夜情」亂象的記實文學,反映台灣許多「幸福家庭」裡的男子,在網路上誘拐並玩弄婚姻不幸女子的種種亂象。但就如小糖果所說「像我這樣的女人,我相信在世界各個角落都有。我只是冰山一角,我也許只是周遭無數女人的影子而已。」

  果然「糖果風暴」一發不可收拾,尤其是經過TVBS周刊、蘋果日報與各電視新聞專題報導後,更引來網友們紛紛特別開版撻伐或聲援。許多「大老婆俱樂部」的會員或預備會員們,不但「磨刀霍霍」,把石頭丟向小糖果,甚至小糖果的弟妹與兒女也被無辜波及。

  但是對於外遇的另一方,那些幸福家庭裡吃過「小糖果」的男子而言,石頭甚至是沾滿了淫婦之血的石頭,卻都只是用來鋪路的,舖好一條讓吃飽了、吃累了、吃煩了或吃膩了「小糖果」,準備下次再吃的男人,回到幸福家庭的康莊大道。

  基督教與其他宗教最大的不同,就是對待婚姻的態度。別的宗教只會把神與人的關係形容為講求威嚴的「君臣」,或是講求慈愛的「父子」或「母子」;但基督教裡卻把神與人的關係形容為「夫妻」,這真的是如聖經所說是個「極大的奧祕」。所以後來基督教成為歐洲的國教之後,即使貴為國王也不容納妾。

  《聖經‧提摩太前書》裡甚至明文規定,在教會裡擔任長老與執事的負責弟兄,「只能做一個婦人的丈夫」。在一夫多妻盛行的古代,即使當時羅馬的法律與習俗都允許男人納妾,但教會裡卻始終堅持「一夫一妻」,而且聖經裡耶穌對「姦淫」的標準,甚至嚴格到「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;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。」也就是說男人連「離婚後再娶」與「娶離婚婦人」都是犯了「姦淫」罪。

  但令人或許不解的是聖經裡記載,耶穌遇到的是一個「行淫時被拿的婦人」,也就是罪大惡極的通姦現行犯,為何耶穌反而原諒了那個婦人?至於那些原本憤怒的群眾,又為什麼只聽了耶穌的一句話,就會由年長的開始,放下準備砸死淫婦的石頭,然後一一離去?

  其實「姦淫」在基督徒看來,是一項最嚴重的「罪」。《歌林多前書》裡保羅說:「人所犯的,無論甚麼罪,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」也就是說,殺人、搶劫、偷竊等這些法律上規定的罪行,都是「身外」之罪,但只有姦淫是「身內」之罪。

  很多只看過小糖果部落格裡的貼文,卻還沒看過本書的網友,甚至有些衛道之士會質問,為何我們要出版小糖果的書?難道我們也隨波逐流,鬆動了立場,認同網路上的「一夜情」嗎?同樣的,一定也有人會不解,以小糖果在網路上的超人氣,又為何不把書交給更善於炒作新聞,更有所謂「時尚性」的出版社?

  如果你問我:「小糖果是不是犯了罪?」從接到她第一次寄來的稿子,到反覆修改的過程裡,我始終對她直說,她所做的這一切,當然是罪,而且還是最嚴重的「身內」之罪。所有殺人放火、搶劫偷竊等「身外」之罪,坐了牢、罰了錢甚至償了命就能抵銷,唯有「身內」之罪是永遠抵銷不了的。

  不過神痛恨罪惡,但神憐憫罪人;「罪行」與「罪人」不同。對於罪行,基督徒不應鄉愿;但是對於罪人,基督徒應心懷悲憫。所以聖經裡記載,群眾裡有了年紀的人,會比年輕人先了解耶穌所說的,認清自己也是罪人,是沒有資格丟出石頭的。

  小糖果如她文中所說,一個長相身材都平凡、教育程度不高、遇人不淑又帶著一兒一女的鄉間婦人,只能奢望用性愛去挽回婚姻裡與婚姻外男人的心,她想用十分的性來換對方一分的愛,但即使連這樣卑微的要求也不可得。在詭譎多變的網路叢林裡,她就像是一隻任憑宰割的羔羊,老虎獅子要吃她,狼群野狗要吃她,連禿鷹集團也在等著「清理環境」。所以在這本書一開始,小糖果謙卑地懇求讀者:

  多少個夜裡,我回憶那些不堪入眼的畫面;多少個夜晚,我腦海裡出現那些人的嘴臉,總是讓我忍不住淚流滿面。

  從沒想過要用這樣赤裸裸的方式去公開這一切,但或許這個傷口要重新撕裂一次,經過徹底的治療,傷口才有機會痊癒。

  希望你們不要用你們的道德來衡量我,因為我只是用生命來寫我的故事而已。

  《聖經‧詩篇》裡說:「神啊!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」《聖經‧啟示錄》裡所形容的天國,既不是開心、也不是歡笑,而是「神要擦去他們一切的眼淚;不再有死亡,也不再有悲哀、哭號、疼痛,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。」

  經過十多次的反覆修改,小糖果終於完成了她的懺悔錄。她在這本書裡,描寫性愛的場面有二十二次,但描寫流淚的卻高達三十八次。我相信她對那段過往的放蕩歲月,所有的憂傷痛悔的心,神必不輕看;神也一定會擦去她一切的眼淚,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。

  小糖果願意認罪悔改,讀者與網友究竟是要像耶穌那樣告訴她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。去吧,從此不要再犯罪了!」還是要繼續對她丟石頭,砸到血肉糢糊、身首異處為止,我不知道,但我會為她禱告的。

 原載《更生日報》07.09,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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