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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科技越來越發達,有了紙筆硯墨這文房四個活寶,寫字不再是什麼稀奇事了,接著鉛筆、鋼筆、原子筆先後被洋人帶進來,寫字越來越容易。

  另一方面,印刷術也越來越普及,很多垃圾全成了文字,而且還要遺臭萬年,文字就代表文學的時代自此一去不返。

  其實文學和貞操差不多,丟掉很容易,要再找回來可就難了。自從電腦發明後,只要裝有「說亦通」,就算你是文盲,都可以靠口述來寫文章;再準備個「一點靈」,講英文都能通。哪天你家的狗都成了文學家時,請你別大驚小怪,這個日子不會太遠了。

  最讓那些衛道之士擔心的就是這玩意兒一出現,立刻是黃鐘毀棄、瓦釜雷鳴,也能在網上層出不窮、一傳再傳,說網路是文學殺手還不足以形容,根本就是兇手兼劊子手,網路讓文學不死,但卻讓讀者比死還難過。

  不過就像《雙城記》開頭所說的:「這是個最壞的時代,也是個最好的時代。」網路其實只是個媒體,它永遠不會變成主體。

  就像多年前電視剛發明時,很多人樂觀(或者該說是悲觀)地認為,電視會取代報紙、雜誌、收音機等媒體,甚至有人主張今後根本不需要學校,在家看電視就夠了。但我們今天看來,顯然那些衛道之士過慮了,電視是個不可或缺的家具,但除非精神狀態有問題,誰會整天盯在電視前呢?

  當然,文字印在紙上和貼在網上,性質還是大不相同。好處是更快速、更節省,而且少了把關的編輯工人,那些政治、經濟或文化上的既得利益者,自然無法再藉著掌握在手上的權勢,去管制思想的流通,於是百花齊放、百家齊鳴,在網路世界裡的文字,如果還算是文學,絕對就比印在紙上的那些兄弟們更自由、更活潑,也更人性化。

  在網路上看文字,雖然外表仍和書上印的一樣,都是些方塊而已;但就像一些名著小說被改成八點檔連續劇,因為媒體不同了,感覺自然很難一樣。

  有線電視上充斥著上百個頻道,觀眾握著選台器,就像暴君握有傳國玉璽般可以為所欲為。業者為了抓住消費者善變的心,只好加重口味、痛下猛藥。管你白先勇、張愛玲,一律照樣抓方,耳光與巴掌齊飛,口水共眼淚一色,熱鬧得讓觀眾無暇轉台。

  文學是什麼?雖然三天三夜也說不完;但我相信一篇好文章,高潮應該像開車那樣,從一檔慢慢加速到四檔,如果從頭到尾都是高潮,讓人看得目不轉睛,這不叫戲劇,這叫做馬戲。猴子騎三輪車、大熊跳舞、老虎跳火圈,反正從頭到尾,每一秒中都是高潮,而且還不能等、更不能斷,要用感官的刺激取代大腦的思考。

  可是後來連這種馬戲式的連續劇都落伍了,必須整天搞綜藝、玩整人,什話都別說,連遊戲也省了,直接蛋糕砸過去、電流電過去,反正收視率證明觀眾需要嘛!如果這種節目代表人性,今天網路上的文字就和這些電視節目一樣,絕對也是來自人性。

  網路是文學殺手?還是幫手?關鍵不在作者,也不在版主,而是在你手中的那隻滑鼠。

  原載《更生日報》01.25,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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